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奖励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

  三、审议决定权:

  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

  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总经理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总经理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

  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职代会要教育公司职工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以部门、车间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不可由领导指定人选。其代表名额应占职工总数的10-20%。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可设特邀、列席代表若干。

  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多少组成若干代表组,推举组长、副组长。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到四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增补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缺额应由原代表团按规定补选。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撤换

  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代表,单位有权撤换:

  1、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2、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严重失职的;

  3、因停薪留职、长期病事假、脱产学习等情况,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调离本单位,脱离原代表团的。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参加检查公司内各有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止、阻挠和打击报复。

  五、职工代表在任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以其履行代表职责的原因,解除其劳动合同或作不利其就业的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耐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做企业主人,积极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尽到自已的参政议政的义务,真正起到职工代表的作用。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 职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第十八条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职代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完成职代会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集职代会各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代会与工会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车间)的民主管理工作,基本上由各分会主持和开展。应以部门(车间)领导为核心吸收职工代表和分会主席及委员参加组织成民主管理核心,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班组的民主管理,应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吸收工会小组长和职工代表参加,开展班组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奖励经费,由行政支付。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经职代会通过执行,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小组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学科组、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莲山~课件>

  (3)讨论工资调整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管理文库吧>

  10、教代会要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关心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篇3:职工代表大会开幕词

  尊敬的市公司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辞旧岁硕果累累,迎新春号角声声!经过输电工区职代会筹备小组紧张而精心的筹备,孝感供电公司输电工区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年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首先,我代表工区党总支对本次职代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加大会的市公司周总、左主席、方总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体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题是:一、听取并审议输电工区****年行政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输电工区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并通过《输电工区节约使用水电管理细则》;四、审议并通过《输电工区办公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

  ****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年,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国网公司“一强三优”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网公司“三抓一创”、省公司“十注重一全面”、市公司“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部署工区****年工作。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此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是工区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各项工作,集思广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工区干部职工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通过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参与到企业各项工作中来,进而促进企业全面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职代会在工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利用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是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建立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管理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管理效益的主要手段等有利条件,希望各位代表本着对企业负责的精神,树立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应尽的职责,畅所欲言,建言献策,集中精力,群策群力开好这次大会。

  各位代表、同志们,这次会议会期短、任务重,关系到工区的长远发展。希望与会代表以高度的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责任感,站在工区发展大局的高度,密切结合工区实际,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讲真话、重原则、求实效,认真学习讨论两个报告,特别是曹红周同志代表工区所作的《行政工作报告》。我相信,这次大会一定能够开成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鼓劲的大会、胜利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