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氢罐爆炸应急预案

  储氢罐爆炸应急预案

  总则

  1.1储氢罐如发生爆炸危害极大,直接威胁机组安全运行,会导致严重后果,储氢罐多是因为氢气漏泄而引起爆炸。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事故,避免因氢系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的发生,加强对氢系统爆炸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爆炸造成的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储氢罐爆炸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

  1.3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是指氢储系统的爆炸。换言之,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储氢罐氢气发生爆炸从而引起的事故。

  1.4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的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公司内的安监、消防、医院、物资部门及各单位的力量,总经理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故管理工作。化学运行高级主管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化学运行各班组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概况

  2.1化学储氢罐负责对公司内1、2号机组的发电机供氢工作,氢是发电机的冷却介质。及时补充充足、合格的氢气是现场发电机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氢气渗透性强,与空气混合后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因此,做好氢气系统防火、防爆是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和保证周围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2外来氢气导入储氢罐内储存,根据现场需要,通过管路输送到现场。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进行恢复和满足现场送氢的需要。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进展情况。

  (3)负责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涉及到临时封闭道路及其它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爆炸扑救后,负责组织对现场的恢复工作。

  (4)各应急小组在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氢系统运行。

  (5)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6)储氢罐爆炸要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7)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储氢罐送出合格、充足的氢气为氢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8)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9)完成储氢罐氢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成立事故应急小组

  (1)消防救援组

  (2)运行应急组(现场及储氢罐各成立一个小组)

  (3)公用系统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保安救援组

  (8)通讯保障组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引起储氢罐氢系统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列举如下:

  (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穿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及鞋等引起氢系统爆炸。

  (4)储氢罐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储氢罐。

  3.2.2储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储氢罐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储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2.3储氢设备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储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储氢室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3.2.4禁止在储氢室中或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储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3.2.5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向储氢罐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3.2.6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进行储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储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在储氢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3.2.7储氢室和机组的供氢装置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3.2.8制定演练计划,加强日常演练。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汇报,由副总经理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副总经理向主管的二级单位运行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副总经理汇报总经理、书记,通知各位副总经理和副书记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3.3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公司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与各单位及各小组人员联系的畅通。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爆炸发生后,值班员立即断绝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并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

  3.4.2值班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时,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报火警119,同时汇报班长、项目部领导、值长、化学高级主管,项目部领导将爆炸情况报告公司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爆炸发生时间,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需要救灾物资人员等。

  3.4.3项目部领导、班长、化学高级主管等有关人员接到爆炸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防止灾情扩大,停止向发电机补氢,关闭所有的补氢门。

  3.4.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厂部统一指挥,统一高度,一切从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大局出发。

  3.4.5在扑救爆炸过程中,如有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以保人身安全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3.4.6爆炸处理期间,各岗位尽职尽责,通讯设备畅通,联络用语简单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4.7爆炸扑灭后,设备部领导应组织恢复抢修,恢复储氢站设备系统运行,保证发电机用氢工作。

  3.4.8发电部领导应组织人员分析发生爆炸原因,抢救过程、损失、采取措施等汇报公司有关单位。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单位生产人员在储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现场的正常氢气供应,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在储氢站爆炸应急工作中对周围设施及设备的影响应及时恢复,并做好宣传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5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篇2: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

  白城发电公司一期装机容量2×660MW,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别是选用褐煤为生产煤种,挥发分设计值为27.49%,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发生的原煤仓内积煤着火、爆炸事故及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建立健全突发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减少原煤仓或制粉系统着火、爆炸带来的经济损失,避免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白城发电公司归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白城发电公司

  本预案起草人:

  本预案初审人:

  本预案审核人:

  本预案批准人:

  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电股份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以下简称“白城发电公司”)应对和处理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T692—1999《工伤保险条例》

  定义

  3.1原煤仓着火事故

  原煤仓着火事故是指原煤在煤仓内积存时间过长造成自燃或原煤已在煤场自燃后上至原煤仓,造成原煤在煤仓内发生燃烧。

  3.2制粉系统着火事故

  制粉系统着火事故是指给煤机及附件、磨煤机及附属风道、煤粉管道内外发生的着火事故。

  3.3原煤仓爆炸事故

  原煤仓爆炸事故是指煤仓内煤粉浓度或可燃气体聚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原煤仓内温度达到爆炸条件时发生的爆炸事故。

  预案内容

  4.1工作原则

  4.1.1应急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分级管理、保证重点的原则。

  4.1.2以人为本。把保证员工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事故)对员工生命的危害。

  4.1.3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有效的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4.2风险分析

  4.2.1基本情况

  4.2.1.1中电投白城电厂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境内,是上世纪末配合霍林河煤炭基地开发而规划的大型火电电源点之一。白城电厂按两期进行规划,一期建设规模为2×660MW,安装2台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已于20**年10月份投产发电。中电投白城电厂二期拟建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

  4.2.2危险性分析

  4.2.2.1白城发电公司是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生产褐煤为主要燃料的大型火力发电企业,生产运行过程连续,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特别是选用褐煤为生产煤种,挥发分设计值为27.49%,输煤系统、制粉系统均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

  4.2.2.2煤粉积存及煤粉悬浮可能造成着火或自燃事故危险的重点危险区域及部位主要包括:输煤栈桥;原煤仓;给煤机区域;磨煤机;煤粉管道等。

  4.2.2.3事故类别:积煤自燃;煤粉堆积自燃;煤粉悬浮爆炸;可燃气体聚集爆炸等。

  4.2.2.4重大危险目标:

  a)煤场积煤自燃处理不彻底,上煤过程中着火造成输煤设备烧损。

  b)输煤设备表面积粉自燃,烧损输煤设备。

  c)过火煤进入原煤仓或原煤在仓内堆积时间过长发生自燃,烧坏原煤仓外壁。

  d)制粉系统启动中,自燃原煤落入给煤机将给煤机皮带或称重设备烧损。

  e)原煤仓内煤粉悬浮浓度与温度适合,发生爆炸,造成设备及构筑物损坏,人员伤害。

  f)磨煤机运行中发生热一次风道等部位积煤起火,烧损设备。

  g)煤粉管道积粉自燃或爆炸。

  (请帮助补充)

  4.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划分

  4.3.1应急领导小组

  4.3.1.1组成:

  党委书记

  生产副总经理

  纪检书记

  经营副总经理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经营副总经理

  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组长

  预案管理办公室主任

  发电部主任

  设备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计划经营部主任

  安环部主任

  综合部主任

  4.3.1.2职责

  a)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公司总经理因故不能担任组长时,按代理顺序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修订。

  2)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监督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是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主要决策,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b)预案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发布、上报、日常管理工作。

  4.3.2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消防保卫组

  善后处理组

  当值运行指挥系统

  设备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现场应急指挥部

  安全监察组

  运行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

  通讯保障组

  物资供应组

  后勤保障组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机构

  最初应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4.3.2.1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时,“应急指挥部”人员立即到位,负责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应急指挥部要设在事故就近的位置,方便工作。

  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由当值值长为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权力移交。

  4.3.2.2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

  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生产技术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副指挥:发电部主任

  设备部主任

  消防保卫指挥: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后勤指挥:综合部主任

  成员:发电部副主任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当值值长

  4.3.2.3综合协调组

  组长: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成员:工会副主席

  综合部秘书

  宣传干事

  综合部主管

  总务接待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4.3.2.4专业应急小组

  a)运行应急救援组

  组长:当值值长

  成员:发电部管理人员

  运行当值人员

  b)设备抢修组

  组长:设备部主任。

  副组长:设备部副主任。

  成员:设备部专工

  c)消防保卫组

  组长: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成员: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d)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成员

  e)通讯保障组

  组长:信息化管理专工

  f)物资供应组

  组长:计划经营部主任

  成员:计划经营部人员

  g)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部主任

  成员:综合部人员

  h)安全监察组

  组长: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

  成员: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管

  i)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综合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成员:综合部、政治工作部人员

  4.3.2.4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各级职责

  a)指挥部职责

  1)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事故情况。

  3)组织领导紧急救援处理,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4)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b)总指挥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公司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领导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主要职责是: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决策现场重大应急行动。

  2)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3)直接领导副总指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5)做好应急评估,准确决策升高或降抵应急级别,是否向地方提出应急救援请求。

  6)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7)应急终止后,组织领导恢复工作。

  c)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按排序接替总指挥工作,代行职权,履行职责。

  d)生产技术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应在现场进行指挥,为现场应急行动的生产技术总指挥,服从指挥部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现场运行事故处理、设备抢修、事故后果预测等生产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

  2)评价现场的安全状态和发展趋势,控制生产紧急情况,向总指挥提出重大应急行动的建议。

  3)组织领导应急终止后的恢复生产工作。

  4)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e)生产技术副指挥职责

  协助生产技术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生产技术指挥不在公司时按排序接替工作,代行职权,履行职责。

  f)消防保卫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应在现场进行指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挥现场灭火,决策采取的扑救方式,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

  2)指挥维护现场治安,以保证各种应急行动的顺利有序进行;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搜救伤员和抢救物资。

  3)掌握火场抢救情况,向指挥部建议灭火人员是否放弃抢救,撤离现场。

  4)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h)后勤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外部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络。

  2)做好疏散人员安置工作,及时供应抢险救灾人员饮食,保障其战斗力。

  3)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救援所有后勤保障的建议。

  j)指挥部成员职责

  协助各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传达指挥的命令,联系通报事宜,调查了解应急情况,向指挥提供情报。

  4.3.2.5综合协调组职责

  是应急指挥部的办公机构,主要任务是有关文件、会议、通知的起草、记录、通知落实及信息的接收,主要职责是:

  a)发布对外信息,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

  b)接收上级和地方政府部门指令、信息和要求。

  c)安排组织会议。

  d)及时收集、保存有关事故的信息和资料。

  4.3.2.6专业应急组组长职责

  按照各自日常工作职责和专业小组职责,并随时向指挥报告情况;落实执行应急指挥部(指挥)的各项命令和决策,实施具体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行动。

  4.3.2.7专业应急组职责

  a)运行应急救援组

  负责生产系统的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及采用有效手段抑制事故扩大,受伤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b)设备抢修组

  1)负责设备、设施的抢救、抢修,恢复工作;组织制定恢复生产的抢修施工方案和现场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和落实;对安装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负责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2)保险索赔。

  c)消防保卫组

  负责灭火、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搜救伤员和抢救物资。

  d)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医疗救护和护送转院工作。

  e)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f)后勤保障组

  负责伤亡人员的转院运送;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运输工作。

  g)通讯保障组

  负责应急救援中所有通讯器材的配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h)安全监察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提出事故抢险救灾的建议,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i)善后处理组

  负责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包括家属接待、慰问、抚恤、补偿、医治、丧葬等。

  4.3.3最初应急组织

  为保证任何时刻接到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的报警并立即展开行动,预防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升级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后果,减少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千方百计避免发生因着火导致的爆炸事故、设备损坏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最初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行动由当值值长负责,担任临时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责任,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消防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权力移交。

  4.4报警与接警

  4.4.1白城发电公司发生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电话:

  0436-50221250436-5022126;盘前电话:0436-50221310436-50221354.4.2报警人员首先通告本人姓名、岗位,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着火介质、附近有无易燃油品等,目前设备、设施、人员及建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对设备、设施采取紧急措施,是否需要救护车到达现场。

  4.4.3当值值长接到报警后,应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报警人员报告内容不清楚,应及时询问准确,并对设备、设施的具体运行方式作出指示和调整,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联系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并通知相关领导。(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4.5应急响应

  4.5.1事故分级: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规定,按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白城发电有限公司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分3级。

  4.5.1.1一级:原煤仓内积煤自燃,原煤仓外壁测温异常;或磨煤机石子煤仓内结焦导致石子煤不能正常排放;或磨煤机一次风道内部积煤自燃。

  4.5.1.2二级:原煤仓内积煤自燃严重,产生浓重CO气体且将原煤仓底部烧红;或煤粉管道外部积粉燃烧产生明火;或磨煤机一次风道本体发生燃烧将风道烧红;或给煤机内积煤燃烧烧损给煤机皮带。

  4.5.1.3三级:原煤仓内可燃气体积聚且积煤自燃造成爆炸;或因原煤仓内原煤堆积状态发生变化造成煤粉达到爆炸极限造成原煤仓爆炸;或给煤机、磨煤机内煤粉浓度满足造成设备内部爆炸;或一次风管道内部煤粉浓度满足爆炸条件发生管道爆炸。

  4.5.2预案启动级别

  4.5.2.1发生一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不需启动本预案,通过调整运行方式或停运制粉系统处理。

  4.5.2.2发生二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可不启动本预案,但生产现场力量无法满足灭火要求或经判断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5.2.3发生二级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4.5.3预案启动

  4.5.3.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当值值长汇报的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或应急总预案,同时启动最初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录3)。

  4.5.3.2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一经发布,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各应急专业组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组织人员疏散,组织现场灭火并研讨方案彻底消灭火种;已发生爆炸事故的,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事件再次发生,对事故中损坏的设备进行抢修以不影响正常生产或尽快恢复生产;发生人身伤害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4.5.3.5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成员及时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救援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相关单位电话见附录2)。

  4.5.4现场人员创伤急救

  4.5.4.1烧伤急救

  1)对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强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并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

  3)未经医务人员同意,切忌在烧伤和灼伤创面敷擦任何东西和药物。

  4)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口服少量糖盐水。

  4.5.4.2有害气体中毒急救

  1)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如现场毒物浓度很高应戴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2)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院救治。

  3)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4)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送,头稍低并偏向上侧,避免呕吐物进入气管。

  4.5.5救治配合与协调

  4.5.5.1后勤保障组负责及时与医疗救护组联系,了解伤员情况,及时与市医院方面联系,安排伤员救治、转院、护理等工作,调拨医疗费用。

  4.5.6家属接待与安抚

  4.5.6.1善后处理组负责家属通知、接待、安抚工作。

  4.5.6.2受伤人员医院治疗期间的陪护由该人员所属部门负责。

  4.5.7抚恤、补偿、罹难者安置

  4.5.7.1受伤人员及罹难者家属抚恤、补偿事宜及相关政策、补偿方法的解释由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

  4.5.7.2罹难者遗体存放地点、遗物清点保存、丧葬等事宜由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

  4.6应急终止

  4.6.1终止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决定终止事故应急预案、恢复正常的负责人。

  4.6.2终止条件:在应急救援行动已经有效控制了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火灾已被扑救完毕,不再有爆炸和再次燃烧的可能,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该部位不存在着火、爆炸及因建筑物、设备损坏对现场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状态。

  4.6.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专业组。

  4.7善后处置

  4.7.1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造成的构筑物、建筑物损坏及现场文明卫生破坏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处理。

  4.7.2由善后处理组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事宜。

  4.8保障措施

  4.8.1人员保障

  4.8.1.1全体员工必须熟悉制粉系统布置情况及原煤仓、输煤皮带等具体位置,并熟知现场灭火器、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4.8.1.2全体员工必须了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4.8.1.3制定防止制粉系统及原煤仓着火、爆炸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8.1.4应急信息资料:见附录14.8.2其他保障

  4.8.2.1火警;白城市消防支队

  4.8.2.2医疗救治医院:白城市中心医院、白城市三二一医院、白城市博爱医院。

  4.9培训和演练

  4.9.1训练和演练目标

  4.9.1.1检验本预案的实施程序的有效性。

  4.9.1.2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齐全性。

  4.9.1.3救援应急人员对职责和任务的熟知性。

  4.9.2训练和演练的频次

  4.9.2.1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应急演练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全体员工参加,每年演练一次。安全与环保监察部主任为负责人,演练和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9.2.2演练内容及重点演练项目由安全与环保监察部编制具体演习方案,演练重点内容包括灭火、急救方法、搬运、转运等。

  4.9.3训练和演练要求

  4.9.3.1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可能发生的原煤仓、制粉系统着火及爆炸事故和应急行动,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安全和应急的基本训练,熟悉警报、报警、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

  4.9.3.2对各应急专业救援组的成员还应进行专业培训,使之熟悉紧急救护相关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9.4训练和演练评估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应对训练和演练及时进行评估,并详细说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改进要求。演练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任何不足项和整改项都应按PDCA体系化进行处置。

  4.9.5演练程序

  见附录44.10附录

  4.10.1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4.10.2附录2:外部机构信息

  4.10.3附录3:应急响应程序

  4.10.4附录4:演练程序

  附录1:

  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职务

  办公电话

  备注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党委书记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总经理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总工程师

  50220**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工会主席

  50220**安全监察组组长

  安全总监

  50220**消防保卫副指挥

  副总经济师

  50220**综合协调组组长

  综合部主任

  50220**运行应急小组组长

  当值值长

  5022666设备抢修组组长

  设备部主任

  5022202通讯保障组组长

  设备部副主任

  5022212物资供应组组长

  计划部主任

  5022081附录2:外部机构信息

  白城市市急救中心

  -0120白城市消防公安支队

  -0119白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36—3603007吉电股份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

  0431—811508910431—811508920431—81150893中电投集团公司总值班室:

  010—586820**010—586820**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

  010—66298121010—66298122附录3: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警情判断

  事故发生

  当值值长

  接警

  最初应急组织启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设备运行方式调整

  设备抢险人员

  救助医疗

  救护环境保护人员

  疏散

  工程抢险

  警戒与交通管制

  现场监测

  专家咨询

  事态控制

  扩大应急

  应急恢复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应急结束

  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总结

  评审

  信息反馈

  申请

  增援

  拨报警电话

  NYNY

  附录4:演练程序

  演练组织单位:

  安全与环保监察部

  演练准备阶段

  1.确定演练目的

  2.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

  3.编制演练方案

  4.确定演练现场规则

  5.制定现场监察、评价人员

  6.安排后勤

  7.准备和分发评价准则

  8.培训评价人员

  9.讲解演练方案和演练活动

  演练实施阶段

  10.记录演练过程情况

  演练总结阶段

  11.各参演专业人员汇报参演经过

  12.评价人员通报参演过程

  13.演练参演人员自评、小结

  14.评价人员总结评价、报告不足及补救措施

  15.组织者总结

  16.编写书面演习小结、总结报告

  17.追踪验证整改项的纠正和预防

篇3:物管中心爆炸事件应急预案

  对爆炸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报警程序

  1.物管中心员工在获悉大厦某处有爆炸物,或大厦某处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向保安部报警,电话*110。

  2.报警时要讲明自己的姓名、部门、如何获得信息或什么部位发生爆炸,有无人员伤亡。

  3.保安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通知总机人员,由总机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

  4.电话总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工程部经理、客务部经理、行政办经理到现场。

  二、各部门的任务

  1.物管中心主任到现场后设立临时指挥部,听取事件汇报,对各部门工作予以协调,并下达各种命令。

  2.保安部

  (1)如果未发生爆炸而是有人打电话称有爆炸物时,则实行内紧外松的原则。通知各岗位警员严密注意进出大厦的人员,注意发现可疑人。

  (2)安排人员对大厦进行拉网式搜索不放过一个角落,对无主行李、包裹布置警戒线等待公安机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如果已经发生爆炸事件则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拔打120或999急救电话。

  (5)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3.工程部

  (1)关闭爆炸现场的水、电、气、架设临时照明。

  (2)对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临时性处理。

  (3)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4.客务部

  (1)负责疏散爆炸现场周围区域的客人,对询问情况的客人给予安抚性回答如:“请不必惊慌,发生了点事故,现已控制。”等。

  (2)参与抢救伤员及搬运贵重物品、行李。

  (3)引导疏散客人至安全区域。

  5.行政办公室

  (1)协助疏散客人,将客人引导至安全区域。

  (2)准备好车辆以备抢救伤员,运送物资及案情调查用车。

  三、非正常工作时间

  1.物管中心员工在获悉大厦某处有爆炸物,或大厦某处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向中控室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明自己的姓名、部门、如何获得信息或什么部位发生爆炸,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值班员立即通知值班经理和警队队长,同时联系保安部经理和物管中心主任来大厦进行处理,并按保安部经理和物管中心主任命令向公安机关报警。

  3.值班经理和警队队长到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等待物管中心主任、保安部经理和公安机关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