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薪资管理制度

  公司餐饮业薪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每年加发300元;

  5年~10年未满每年加发350元;

  10年~15年未满每年加发400元;

  15年以上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

  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1)兼职性质的员工;

  (1)洗碗工、清洁工。

  2.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篇2:销售人员薪资管理方案

销售人员薪资管理方案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产品,不属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奖金构成;

四、销售人员底薪设定:

销售人员试用期工资统一为1200元,试用期为2个月,自行离职不算工资。表现出色可提前通过试用期。入职后基本工资1500元。

五、销售任务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完成50%计算任务额可以入职。每月完成销售指30%标销售人员,可在月底报销售部门申请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业绩指标考核,绩效工资将按实际在发放工资是一同发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

3、销售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销售任务完成比例

销售提成百分比

销售人员

完成销售额

90%以上

百分之十

销售人员

完成销售额

50%以上

百分之七

销售人员

完成销售额

30%以上

百分之五

4、销售提成比率会根据本公司不同产品制定相应的提成政策。

5、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总监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6、对于销售助理及前台等其它不能直接产生业绩的岗位,公司将会在年终总体考核后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

7、公司代理产品提成:

(一)代理产品提成按照以下计算办法实行:

代理产品-(代理产品价格+税点+公司运行操作费用)=净利润

业务人员提成比例:净利润*30%=销售人员实际提成

(二)销售招待费报销制度:

销售人员招待费用报销考核比例,原则上是只有销售总监与销售副总监才可以报销招待费,销售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招待,可以向销售部总监申请,批复后才可招待,但招待费将计入销售人员个人费用,在提成发放时将扣除。

七、激励制度:

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2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10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奖金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每月有四天公休,没有公休并为请假的,奖励200元满勤奖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年6月19日起开始实施。

九、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