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委托检验协议(纺织服装)
本协议经经办人签字有效,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协议说明(见背面)。
本协议未定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委托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手机:
邮编:
客户卡号:
结算单位:
地址:
电话(手机):
报告使用单位:
地址:
电话(手机):
乙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50号
邮编: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由甲方填写):
样品名称
生产单位
数量
商标
规格型号
等级
安全
类别
报告
结论
检验依据
检后样品
处理
报告及剩余样品寄至
发票
寄至
服务
种类
甲方提供的数据
检测
费用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合格品
□
□出具数据
□作出判定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企业技术条件及要求
□返还
□不返还
□委托单位
□结算单位
□报告使用
单位
□自取
□委托单位
□结算单位
□报告使用
单位
□自取
□常规
□加急4个工作日□
特快3个工作日
□参考成份:
说明:
□纤维成分
□产品标准全项
□产品标识
□外观
色牢度
(□GB18401色牢度
□耐干摩擦
□耐湿摩擦
□耐洗
□耐汗渍
□耐水
□耐光
□耐光汗复合
□耐干洗
□耐唾液
□耐热压
□产品标准色牢度全项)□起球
□撕破强力
□燃烧性能
□保温率
□透气率
□透湿量
□GB
18401全项(包括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
□含绒量□充绒量
□清洁度
□蓬松度
□耗氧指数
□气味等级
□残脂率
□水分率
□微生物
□甲醛含量
□pH值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异味
□重金属
□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后扭曲率
□干洗尺寸变化率
□织物密度
□纱线线密度
□平方米质量
□断裂强力
□弹子顶破强力
□纰裂
□耐磨性能
其他检验项目或说明:
□报告数量:
一式==份
检测项目:(请在下表中选择需要检测的项目打“√”)
乙方
填写
样品
状态
□无异常
□异常
情况说明:
结算方式
□咨询
□检后付款
业务
说明
短信通知:□是
□否
取报告
时间*年*月*日
(已阅读“协议说明”)
甲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协议说明
(一)对上述产(商)品的检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测。
(二)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检验费。(见委托检验协议)
(三)甲方要求更改或增加委托事项的,须在双方协议书业务说明栏内填写更改或增加的委托事项,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已经实施检验的不能更改。
(四)交付检验报告的时间,在乙方受理甲方委托次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交付(协议单位为五个工作日);若事后更改或增加委托书事项的,时间重新计算。若需提供加急或特快服务的协议收费:加急服务的,按原收费价的120%收取;特快服务的,按原收费价的150%收取。
(五)甲方自送样品的,乙方仅对检验样品的检验结果负责。
(六)甲方支付检验费后,乙方提供报告、发票及剩余样品的快递服务,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到付)。
(七)甲方与第三方的民事行为牵涉乙方检验报告的,乙方只对上述(五)、(六)条范围负责。
(八)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
(九)甲方对乙方的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在收到或应当收到检验报告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
(十)对检验报告异议后的复测,按照乙方的程序办理;复测的原则是对原样进行复测,如果无可复测的原样,则不能进行复测。
(十一)乙方保管约定检验的样品至检验程序结束,超出此时间六十天后甲方仍不来领取,乙方有权按无主处理。对检验中消耗的样品,乙方不再返还。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以上程序结束后,本协议终止。
乙方账号: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杭州银行营业部
篇2:纺织服装委托检验协议
受理号:
委托检验协议(纺织服装)
本协议经经办人签字有效,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协议说明(见背面)。
本协议未定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委托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手机:
邮编:
客户卡号:
结算单位:
地址:
电话(手机):
报告使用单位:
地址:
电话(手机):
乙方: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50号
邮编: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由甲方填写):
样品名称
生产单位
数量
商标
规格型号
等级
安全
类别
报告
结论
检验依据
检后样品
处理
报告及剩余样品寄至
发票
寄至
服务
种类
甲方提供的数据
检测
费用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合格品
□
□出具数据
□作出判定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企业技术条件及要求
□返还
□不返还
□委托单位
□结算单位
□报告使用
单位
□自取
□委托单位
□结算单位
□报告使用
单位
□自取
□常规
□加急4个工作日□
特快3个工作日
□参考成份:
说明:
□纤维成分
□产品标准全项
□产品标识
□外观
色牢度
(□GB18401色牢度
□耐干摩擦
□耐湿摩擦
□耐洗
□耐汗渍
□耐水
□耐光
□耐光汗复合
□耐干洗
□耐唾液
□耐热压
□产品标准色牢度全项)□起球
□撕破强力
□燃烧性能
□保温率
□透气率
□透湿量
□GB
18401全项(包括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
□含绒量□充绒量
□清洁度
□蓬松度
□耗氧指数
□气味等级
□残脂率
□水分率
□微生物
□甲醛含量
□pH值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异味
□重金属
□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后扭曲率
□干洗尺寸变化率
□织物密度
□纱线线密度
□平方米质量
□断裂强力
□弹子顶破强力
□纰裂
□耐磨性能
其他检验项目或说明:
□报告数量:
一式==份
检测项目:(请在下表中选择需要检测的项目打“√”)
乙方
填写
样品
状态
□无异常
□异常
情况说明:
结算方式
□咨询
□检后付款
业务
说明
短信通知:□是
□否
取报告
时间*年*月*日
(已阅读“协议说明”)
甲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协议说明
(一)对上述产(商)品的检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测。
(二)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检验费。(见委托检验协议)
(三)甲方要求更改或增加委托事项的,须在双方协议书业务说明栏内填写更改或增加的委托事项,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已经实施检验的不能更改。
(四)交付检验报告的时间,在乙方受理甲方委托次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交付(协议单位为五个工作日);若事后更改或增加委托书事项的,时间重新计算。若需提供加急或特快服务的协议收费:加急服务的,按原收费价的120%收取;特快服务的,按原收费价的150%收取。
(五)甲方自送样品的,乙方仅对检验样品的检验结果负责。
(六)甲方支付检验费后,乙方提供报告、发票及剩余样品的快递服务,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到付)。
(七)甲方与第三方的民事行为牵涉乙方检验报告的,乙方只对上述(五)、(六)条范围负责。
(八)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
(九)甲方对乙方的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在收到或应当收到检验报告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
(十)对检验报告异议后的复测,按照乙方的程序办理;复测的原则是对原样进行复测,如果无可复测的原样,则不能进行复测。
(十一)乙方保管约定检验的样品至检验程序结束,超出此时间六十天后甲方仍不来领取,乙方有权按无主处理。对检验中消耗的样品,乙方不再返还。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以上程序结束后,本协议终止。
乙方账号: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杭州银行营业部
篇3: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范本)
委托方: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6、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ד):()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