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四星级)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

(四星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评定等级及说明

达标(A)

不达标(C)

学校总体概况Ⅰ

领导班子

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积极探索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管理能力。

同时符合:

1.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

2.学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3.校级领导成员具有先进的职教理念,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4.领导班子1/2以上成员有高级职称,主要成员任现职前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

5.群众满意度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不符合A等级中第一项;

2.A等级第3、4、5项中有2项不符合。

校园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同时符合:

1.校园布局科学,环境整洁;

2.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

3.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4.校园设施无安全隐患,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校园占地面积少于135亩;

2.建筑面积少于4.5万平方米;

3.校园设施有较大安全隐患,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总体概况

校企合作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成为学校重要的办学模式和特色,校企合作思路明晰,成效明显。

同时符合:

1.形成2个以上有区域和专业特色的办学模式;

2.所有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3.30%以上的专业实行“订单培养”;

4.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

5.至少有1个与主干专业相关的校内企业;

6.所有专业均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建设。

有下列情况之一:

1.1/3以上的专业未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建设;

2.A等级中第2、5项中有1项不符合。

办学特色与

社会声誉

1.学校整体和主干专业均具有明显特色,在省内外同类学校和专业建设中形成品牌效应。

2.学校在相关行业和职业界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创业、创新、创优等工作成效明显。

4.凝炼具有职教特色和本校特点的学校文化。

同时符合:

1.学校整体和主干专业均具有明显特色,在省内外同类学校和专业建设中形成品牌效应;

2.学校在相关行业和社会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创业、创新、创优等工作成效明显;

4.凝炼具有职教特色和本校特点的学校文化。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学校整体和主干专业未形成明显特色和品牌效应;

2.学校在本地相关行业和社会声誉不高,用人单位满意度较低;

3.未形成具有职教特色和本校特点的学校文化。

师资队伍Ⅱ

专任教师Ⅱ

1.师生比1∶16~20。

2.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占5%。

3.“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0%以上。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50%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主干专业具有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创意论坛中获奖的教师或团队。

6.具有若干名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带头人或若干个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团队。

同时符合:

1.师生比1∶16~20;

2.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占5%;

3.“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0%以上;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50%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至少有2个以上主干专业的教师或教师团队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中获奖;

6.有2个以上在省内外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带头人或教师团队。

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低于90%;

2.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低于60%,“双师型”教师低于专任专业教师的60%;

3.无教师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

兼职教师Ⅱ

外聘实习指导教师60%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

同时符合:

1.从社会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中聘任的兼职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20~30%;

2.外聘实习指导教师60%以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

1.从社会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中聘任的兼职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比例低于15%或高于30%;

2.外聘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的比例低于50%。

师资队伍Ⅱ

培养培训Ⅱ

1.具有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

2.每年有30%以上专任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达10%以上,有教师参加出国培训。

3.建立名师工作室,有省领军人才培养培训人员。

4.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8%以上。

同时符合:

1.具有专门的教师队伍建设及其培养培训规划,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8%以上;

2.所有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达2个月以上;

3.每年有30%以上专任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其中10%以上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有教师参加出国培训;

4.有省领军人才、国家或省教学名师后备人才,并建立了名师工作室。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低于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6%;

2.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达2个月以上比例低于90%;

3.所有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但平均少于1个月。

教科研Ⅱ

1.近三年20%以上教师的职业教育教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并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

2.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成为省、市中心

教研组成员。

同时符合:

1.近三年有20%以上教师的职业教育教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并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

2.有2名以上省、市教科研中心组成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三年,论文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刊物发表的教师比例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15%;

2.无市级及市级以上中心教研组成员。

专业与课程Ⅲ

专业设置与开发Ⅲ

具有能引领行业发展和职业变化的新兴专业。

同时符合:

1.形成对接行业、岗位的专业建设机制,实现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专业与社会需求吻合度高;

2.具有能引领行业发展和职业变化的新兴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两年新开办和调整的专业80%未经过专业设置调研;

2.无新兴专业,学校专业设置陈旧,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需求。

专业建设Ⅲ

1.主干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群不少于专业总数的1/2,所有主干专业均形成专业群或专业链。

2.主干专业均成为市级以上示范专业,省级示范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在3个以上。

3.专业文化建设有特色、有影响、有深度、有示范作用。

同时符合:

1.主干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群不少于专业总数的1/2,所有主干专业均形成专业群或专业链;

2.有毕业生的专业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3.有3个以上省级示范专业或品牌(特色)专业;

4.专业文化建设有特色、有影响、有深度、有示范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主干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群少于专业总数的1/2;

2.超过10%的有毕业生的专业未达到合格标准;

3.省级示范专业或品牌(特色)专业少于2个。

专业与课程Ⅲ

课程及改革Ⅲ

1.形成有机融合、配套完善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系。

2.实施5门以上体现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

3.具有特色明显的校本课程与教材。

4.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取得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

同时符合:

1.形成有机融合、配套完善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系;

2.实施5门以上体现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

3.具有特色明显的校本课程与教材;

4.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取得有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实践性课程教学时数的比例低于总课时的50%;

2.体现校本和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少于2门。

技能竞赛Ⅲ

1.师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2.师生参加技术创新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3.建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有技术创新活动室。

同时符合:

1.师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2.师生参加技术创新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3.建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有技术创新活动室。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学校近三年来未开展师生技能竞赛活动;

2.近三年来无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和创新大赛中获奖;

3.学生毕业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比率低于95%;

4.学校无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实训实习基地Ⅳ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Ⅳ

1.实训基地设施先进,除具备教学功能外,还具有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生产性功能。

2.有2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

同时符合:

1.各专业大类均建有体现专业特点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场地、设施较先进,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实训要求,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2.实训基地设施先进,除具备教学功能外,还具有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生产性功能;

3.有2个省级以上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实训基地设施不能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实训要求,实训开出率低于90%;

2.实训基地功能不全,70%以上的专业不能承担技能鉴定;

3.只有1个省级以上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Ⅳ

1.所有专业均有对口、稳定、符合学生实习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

2.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率达70%以上。

同时符合:

1.所有专业均有对口、稳定、符合学生实习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

2.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率在70%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主干专业校外实习基地不稳定、不对口比例在20%以上;

2.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率低于60%。

实训实习基地Ⅳ

经费投入Ⅳ

主管部门对学校经费投入保障到位,根据需要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同时符合:

1.生均公用经费符合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297号)的要求;

2.学校经费不被违规抽调挪用,对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经费足额配套,及时到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学校经费被违规抽调挪用;

2.对省级以上财政支持项目经费的配套低于80%;

3.生均公用经费低于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297号)规定标准。

实训实习基地管理运行Ⅳ

管理维护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维护水平,管理制度完善,具有优美的专业文化环境和职业环境,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同时符合:

1.实训基地管理维护人员配备到位,管理制度健全;

2.实训基地布局安排合理,流程设计科学,设施配备齐全,性能先进适用,且环保安全,实训工位充足,环境整洁有序;

3.管理维护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维护水平,管理制度完善,具有优美的专业文化环境和职业环境,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实训基地设备不齐全、不先进,工位不充足;

2.未形成一定的专业文化环境及职业环境;

3.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出现过安全责任事故。

设施条件Ⅴ

图书音像资料Ⅴ

1.馆藏图书10万册,其中专业图书不低于50%。

2.有100座位以上的电子阅览室。

同时符合:

1.馆藏图书不少于10万册,其中专业类图书不低于50%;

2.有100座位以上的电子阅览室。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馆藏图书数量、专业图书数量少于A等级数量的90%;

2.电子阅览室座位少于90个。

仪器设备Ⅴ

生均仪器设备值5000元。

同时符合:

1.生均仪器设备值5000元;

2.每年有设施设备更新和维护保养经费投入,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

1.生均仪器设备值低于A等级的90%;

2.设备完好率低于85%。

设施条件Ⅴ

信息化建设Ⅴ

1.推行电子校务,创建数字化校园,建有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校园通讯系统。

2.教师人均一台计算机,并能运用、制作和开发多媒体课件。

同时符合:

1.建有覆盖学校主要教育场所的100M主干校园网,供学生使用的计算机数量每5人不少于1台;

2.建有学校网站;

3.50%以上教室具有多媒体教学功能;

4.推行电子校务,创建数字化校园,建有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校园通信系统;

5.教师人均一台计算机,并能运用、制作和开发多媒体课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较低,无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视频点播系统;

2.生机比低于每6人1台或师机比低于每4人3台;

3.能运用、制作和开发多媒体课件的教师比例低于90%。

体卫艺食宿设施Ⅴ

1.有多功能学生活动中心。

2.学生生活设施条件较好,环境优美。

同时符合:

1.有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有能满足学生运动需要的球类场地、风雨操场;

2.有室内体育、文化、艺术活动场地;

3.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饭厅座位数不少于常年在校就餐学生人数的70%。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无标准田径运动场;球类场地不能满足学生运动需要;无室内体育、文化、艺术活动场所;

2.生均宿舍建筑面积、饭厅座位数低于A等级的90%;

3.卫生设施和人员配备未达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

学校管理Ⅵ

学生管理Ⅵ

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情况好。

同时符合:

1.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健全,实施情况好;

2.有心理咨询室。

管理机制、队伍、制度未落实,学生管理状况差。

教学管理Ⅵ

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本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究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情况好。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究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情况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教学计划未充分体现教改成果;

2.教材使用不规范;

3.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学校管理Ⅵ

后勤管理Ⅵ

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后勤管理规范》,本校的校园管理、资产管理、膳食管理、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情况好。

校园管理、资产管理、膳食管理、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制度健全,执行规范,实施情况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师生对后勤管理普遍不满意;

2.近两年出现过食品卫生责任事故,或财务、纪检管理中有重大违法违规现象。

实习管理Ⅵ

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数量足够、素质较高;实习管理制度健全。

同时符合:

1.有健全的实习管理机构;

2.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数量足够、素质较高;

3.实习管理制度健全;

4.实习管理规范,成效显著。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实习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

2.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效果一般;

3.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够对口;

4.违反教育部规定,推荐学生参与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顶岗实习活动。

学生培养Ⅶ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Ⅶ

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3500人以上。

同时符合:

1.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三年年平均达3500人;

2.三年巩固率平均不低于95%。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三年年平均低于3000人;

2.三年巩固率平均低于92%。

学生素养教育Ⅶ

1.学校普遍开展职业生涯教育与指导。

2.学生职业行为规范。

3.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

同时符合: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德育工作有地位、教学有要求、人员有保证、活动有载体、经费有保障;

2.学生文明礼仪、职业道德、就业创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求明确,措施落实,制度规范,成效明显;

3.积极开展音体美卫教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

4.学校普遍开展职业生涯教育与指导,学生职业行为规范;

5.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德育工作人员配备不足;

2.德育工作经费不充足;

3.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学生当年就业率低于90%。

学生培养Ⅶ

双证率Ⅶ

1.近三年毕业生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4级以上证书或有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比例(无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达95%以上。

2.10%的毕业生取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3级证书或两个以上4级证书。

同时符合:

1.近三年毕业生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4级以上证书或有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比例(无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达95%以上;

2.毕业生取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3级证书或两个以上4级证书的比例达10%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三年毕业生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4级以上证书或有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无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的比例低于90%;

2.毕业生取得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3级证书或两个以上4级证书的比例低于5%。

三创能力Ⅶ

有校内创业基地,在校学生创业有典型。

同时符合:

1.学生“创业、创新、创优”能力培养有计划、有方案、有活动;

2.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并获奖;

3.学校建有专门的学生创业实践场所,有学生创业基金,开设创业项目,有一批成功创业典型。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校内无固定的学生创业基地;

2.在校学生无创业典型;

3.无学生在省级以上创新大赛中获奖。

社会服务Ⅷ

社会培训Ⅷ

具有本校培训的品牌、特色项目。

同时符合:

1.有社会培训专门机构、责任目标、实施计划、特色项目;

2.近三年年均培训人次与学历教育人数相当;

3.有不少于1个的品牌培训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有下列情况之一:

1.社会培训无健全的机构和完善的实施计划;

2.培训人次低于学历教育人数的90%;

3.学校的社会培训未形成品牌和特色。

技术服务Ⅷ

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企业技术研发、改造和产品生产;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教下乡,有品牌特色项目。

同时符合:

1.学校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名师工作室,或创新工作室;

2.有计划地开展两项服务,有品牌特色项目,近三年有5个以上社会服务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

1.学校未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名师工作室,或创新工作室;或建立了相关工作室但没有开展相关的活动;

2.近三年社会服务项目少于2个。

注:评定等级分为达标(A)、基本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介于达标(A)与不达标(C)之间的为基本达标(B)。

篇2:选招高中初中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方案

冕宁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选聘20**年高中、初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到高校选聘20**年部分高中、初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充实到教学一线工作。为了搞好本次选聘工作,特制定如下选聘工作方案:

一、选聘条件

1、选聘高中语文、数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专业的教师必须是专业对口的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聘高中英语、体育专业的教师必须是专业对口的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选聘初中语文、数学、物理、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专业的教师必须是专业对口的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聘初中英语、体育、音乐专业的教师必须是专业对口的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选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音乐、设计与制作、电子、旅游)教师必须是专业对口的20**年、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应聘者在高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主学科无补考记录。

5、在20**年7月前能取得本科(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史。

二、选聘职位

学校

选聘职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政治

地理

历史

生物

体育

音乐

设计与制作

电子

旅游

合计

冕宁中学

泸沽中学(高中)

高中小计

泸沽中学(初中)

冕宁二中

民族中学

巨龙中学

泸宁中学

里庄中学

初中小计

职业技术学校

合计

三、选聘原则

1、选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选聘对象的确定必须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选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选聘工作程序

1、选聘工作小组进驻高校后,通过校园网发布选聘信息。

2、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应聘人员见面会,介绍我县的基本情况、工资福利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各用人学校向应聘人员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应聘人员投递自荐书。

3、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各用人学校将收取的自荐书进行认真审查后,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原则上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专业面试人选。

4、分学科、专业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和面试内容;面试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现场无学生的面试)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初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学科教材,由用人学校现场出题、考生抽签进行,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召*议进行资格复审,集体讨论,按照选聘原则和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选,各用人学校填写《冕宁县选聘20**年教师审批花名册》,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

6、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五、优先选聘条件

共产党员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六、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生系该校20**年应届毕业生,且已具备按时毕业条件,能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个人自荐材料。

3、《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具备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选聘地点和时间安排

选聘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

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选聘时间:20**年12月3日开始发布公告,

6日上午9:30应聘人员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集中开会。

附件:1、《选聘工作流程》

2、《冕宁县选聘20**年教师面试评委打分表》(现场无学生的试讲)

3、《冕宁县选聘20**年教师面试计分汇总表》

4、《冕宁县选聘20**年教师抽签及面试成绩册》

5、《冕宁县选聘20**年教师审批花名册》

冕宁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治学严谨,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并熟练地组织指导教学实验、实习等工作,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活动,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本地区能起到学科(专业)带头人作用。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并指导学生完成第二课堂、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专任教师授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不少于300学时,兼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含听课、评课、实习指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二)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的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工作2年以上且任教以来累计4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系统指导过1-2名青年教师;

(三)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和创业指导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四)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在本学校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市(厅)级或主要参加(前三名)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课题1项,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并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

(二)主持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并已实施转让;

(三)教学效果显著,有2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主讲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综合类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

(四)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

(五)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全市性(设区市)一等奖或全省性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六)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全市性(设区市)一等奖或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且本人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获得厅(局)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获得县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八)学生管理成绩显著,本人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三)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持开发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多媒体教学软件,或主持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教学资源被纳入国家及省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一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

2.获省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3.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动中成果卓著,得到省(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向全国或全省推广,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九、附则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基金成果奖的一等奖视同省(部)级二等奖,二等奖视同为省(部)级三等奖。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获奖须附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三)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项目“主持”指排名第一,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课题须附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鉴定证书、结项材料。

(四)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或连续两个学期)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优秀比例应控制在10%-20%,学校应出具红头文件并于次年四月底前到教育厅备案。学校综合类教学比赛指学校组织的教师说课赛、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学综合业务比赛。

(五)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六)本条件是学校推荐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学校和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不低于基本条件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