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使用要求及书写规范

  原中工学院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使用要求及书写规范

  为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确保档案的安全,有效地为国家和学校积累档案史料,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20**豫政[72]号《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学校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使用及书写要求规范如下:

  一、文件材料载体使用要求

  1.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归档的纸质材料的质量应达到色泽洁白,质地紧密,纸面平滑,柔韧性强、书写流畅的标准。

  2.公文用纸幅面规格要统一规范,行政、党务机关的公文和底稿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 297mm),人事档案材料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B5型(257mm* 182mm),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教学类、科研类(包括学籍表、成绩单、研究生教育使用的各类表格、科研成果、计划等)及其它类归档的文件材料,使用的纸质材料参照行政机关公文用纸的规格(入人事档案的材料除外)。

  4.基建档案类图纸部分的纸质材料,按行业规范执行。

  5.声像类归档的载体材料较为复杂,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归档时,应图像清晰、音质优良、无失真、无粘连、无磁化现象,并配有与声像材料相对应的文字说明材料;照片归档时,底片、文字说明必须随之一同归档。

  6.学生成绩大表上必须粘贴照片。

  二、书写及字迹材料的要求

  1.各类归档文件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要书写错字、别字及不规范的简化字。

  2.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不论是草拟、打印公文,或是在填写报表、核稿、审批文件等一系列文书处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墨汁、碳素墨水、蓝黑墨水、黑色誊写油墨、“DA”圆珠笔,即档案专用圆珠笔。禁止使用铅笔、普通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

  3.凡需归档的传真电报和其它传真件,收到后应立即复印,并将传真件同复印件一起归档。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起草、修改、签批时,留足左侧装订位置(应在2.5cm以上)。

  三、工作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学校各单位办公室应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拟写、打印、签批及立卷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文件材料应退回改正后再归档。

  四、本规范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与本规范冲突的规定自行废止。

篇2:工学院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原中工学院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1.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人事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交组织部、人事处。无保存价值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2.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注意人事档案的成套性,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请组织、人事部门查清注明后再归档。

  3.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请有关职能部门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

  4.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人事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

  5.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报请组织部、人事处收集补充。

篇3:工学院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原中工学院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1.全院建立主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地将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档案室归档。

  2.送交的档案材料必须符合档案收集范围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先交组织部、人事处鉴别,属于干部档案的内容,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4.归档手续必须完备。归档的材料,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未见面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5.送交的材料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时,档案室要及时通知组织部、人事处,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办理。

  6.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若有涂改、伪造的要坚决予以清除,并报请主管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规定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以及个别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上级规定可以存复印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