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保卫处职责

  兴华中学保卫处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领导机关的指导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

  2、认真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治安管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

  3、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未然。

  5、加强护校队的领导与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接待来访登记和校区巡逻工作。

  6、了解和掌握学校内部情况和治安动态,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7、负责校园内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注意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发生。

  8、负责处理校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简介:

  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全力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获评“长沙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保卫处多名骨干获评“长沙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护校队在“七一”表彰中获得学校“优秀党员示范岗”称号。

  我校特别重视学校周边综治环境的治理,积极与所在街道社区的各类综治力量联动,积极开展与周边兄弟学校的合作,领衔成立了“老城区学校综治联动机制”,构建学校周边强大的综治管理网络。

  创新安全教育。在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安全教育“走出去、请进来”,广泛联络合作单位开展合作。本年度,我校率先邀请到了湖南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开设了《自救与互救》的安全教育实践类校本课程,并向全校开设讲座,从而改变以往安全教育的一些常规形式,让广大师生在实践操作中学会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与他救的技能,提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让广大师生再把这些技能传播到社会和家庭,履行好学校教育为社会民众服务的责任。我校也将积极探索其他安全德育途径,使我校的安全德育走在前列,并联合合作单位积极向其他学校和社会推广。

篇2: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主要承担学校的政治稳定的管理,强化治安防范的各项措施,开展消防工作的管理,落实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有效预防和遏制政治事件、各类案件、火灾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含社会化服务公司)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2.负责校园内的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工作,依法进行安全管理。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

  3.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实验室药品、有毒试剂的安全管理。

  4.负责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工作。维护校内政治稳定,做好信息工作,协助安全机关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违法活动的侦查和对***组织的专项斗争。

  5.负责军民共建、征兵及军烈属慰问等工作,协助军事体育部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

  6.负责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校园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篇3:大学保卫处安全科工作职责

  大学保卫处安全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档案;

  2.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基础材料;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宣传活动,指导各单位开展针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4.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维修,使特种设备运行良好;

  5.各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督促各单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加强管理,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

  6.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落实重点实验室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单位按规定对化学实验药品、放射性源等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7.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向上级汇报安全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