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绩效工资制度

  口京实小绩效工资制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84号)以及市、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内

  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

  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的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范围和对象

  20**年1月1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和正式退休人员。

  (三)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按执行工资所对应的岗位,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对照《京口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附表一)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作按月发放。

  调动人员比照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变动岗位人员,从变动岗位的次月起,按新任岗位的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工作年限达到上一个档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从达到年限的当年1月1日起,按新的标准执行。

  2.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班主任津贴、师德奖、德育奖、教学奖、专业发展奖、满工作量奖、超课时津贴七个项目。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它项目在年度考核后发放。

  班主任实行校内竞争上岗,小学教师350元/月,按月考核发放。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师德奖、德育奖、教学奖、专业发展奖、满工作量奖超课时津贴六项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中扣除班主任津贴后实行100分分配方法,钱数按分计算,具体规定见下表: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项目指标内容分值

  师德奖20分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15

  出满勤5

  德育奖 20分 发挥个人教育示范作用5

  发挥学科教学渗透作用7

  发挥校园生活中管理的作用8

  加分因素

  教学奖 28分教学常规:执行课程计划、做到“教学五认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20

  教学效果:素质教育成果显著8

  加分因素

  专业发展奖 12分重视继续教育,为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服务9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课题研究活动3

  加分因素

  满工作量20分服从分工,团结协作,工作量满。20

  超课时津贴以满工作量为标准,凡超一个工作量加0.05分,凡少一个工作量减0.05分。为学校工作加班,经校长室同意核实,折合成工作量计算。

  工勤技能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增设“教育教学服务奖”,替换“教学奖”分值仍为28分,其它项目不变,考核办法不变。

  管理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管理人员的考核增设“教育教学管理奖”,用于考核管理人员岗位履职及目标达成度,有关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及其标准

  行政岗位分值

  副校长、工会主席45

  正职主任40

  副主任、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35

  年级组长、综合组组长8

  教研组长4

  工会委员、团支委2

  正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主管部门对其考核发放。

  3.特殊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长病假人员患癌症、白血病等重病者享受50%,一般病人不享受;工伤人员按人事部门鉴定轻伤者正常上班,工作适当照顾,适当考核正常发放,不能上班,按70%的标准照顾发放;产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

  学校退休(职)人员根据其执行退休费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未计算工龄的大专以上学龄可和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对照《京口区区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附表二)执行相应的生活补贴标准。

  20**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从计发基本退休费的当月起,改按退休人员相应的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学校退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1927元/月。

  (五)其他规定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四、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

  1、考核形式

  (1)个人自评、年级部互评和校评三者结合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2、考核程序

  按月考核、学期累计、年终汇总。具体说:

  (1)每月组织全体享受绩效工资的教工,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互评和校评,计算当月个人总得分,由考核对象认可签字。

  (2)每学期汇总一次,由考核对象认可签字,并作为下学期岗位聘用的依据之一。

  (3)年终汇总两学期的个人总分,折算成个人奖励性工资,由考核对象认可签字。

  (4)学校对个人绩效工资考核档案保存近三年。

  3、考核部门

  (1)班主任津贴和德育奖由德育处负责考核

  (2)师德奖由党支部和办公室负责考核

  (3)教学奖、满工作量奖和超课时津贴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4)专业发展奖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5)教育教学服务奖由总务处负责考核

  (6)教育教学管理奖由校长处负责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时一票否决。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其它违法行为者。

  六、组织实施

  1、执行时间

  绩效工资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

  2、绩效工资核准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申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核准,报区财政局备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

  上年度12月份教职工基本工资确定,每年年初核定一次。

  今后,因岗位、工作年限变动或退休等因素要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由学校按程序报批。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正常变动,应及时申报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正常变动,按年度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篇2: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z市z中学20**学年度工资分配方案》附件二《关于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中的规定:“教师发生病事假的,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扣发办法由校务会议酌情处理。”经6月27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具体扣发办法如下:

1、因病扣发办法:

  连续病假15天(含)~30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连续病假30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

2、因事扣发办法:

  事假天数累计5天(含)~15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事假天数累计15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

篇3: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热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学校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学校考核师德(20分)、出勤(10分)教育教学(70分)三部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师德

  1、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竟业、关爱学生的记20分。

  2、没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进行有偿家教、在校酗酒闹事、侮辱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等有违师德问题的,由考核小组酌情扣分。、  3、凡有严重师德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的,取消本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出勤

  1、出满勤记10分。

  2、因事请假每天扣1分,因病请假每天扣0﹒5分,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上班、例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2分,缺会一次扣1分。

  4、本项分值扣完后,在总分中扣除。

  (三)教育教学

  1、工作量(5分)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满分。对工作量超过学校周平均数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给予适当积分奖励。

  2、备课(5分)按要求完成教案,记5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5分。

  3、讲课(5分)无故离开教室扣0﹒5分,旷课一次扣3分。

  4、作业(4分)按要求批改作业记5分,不合要求至少扣0﹒5分。

  5、听评课(3分)每期至少听评10节课,少一节扣1分。。

  6、教学研究活动(4分)少参加一次扣1分。

  7、教育教学成果(3分)镇级1-2县级2-3分,市级3-4分,省级4-5分,国家6分,不累记。

  8、教师专业发展(3分)按时参加学校、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少一次扣1分,获得县以上荣誉由考核小组给予相应加分。

  9、教学效果(35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县、镇抽、统考排名:一等奖记35分,二等奖记30分,三等奖记25分。排名再推后的、没有统排的、没担主课的,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2、若出现新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z县z镇舟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