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邺建中学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1、根据有关政府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和公安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2、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与工会、政教处、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对违纪人员的帮助工作。

  3、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组织并督促门卫、值班、巡逻、消防等制度的具体实施,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其它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正。

  4、要制定学校的治安责任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协助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参加安全检查,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安全检查制和整改制,落实防范措施。

  6、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抢险,查明灾害性质,妥善处理,对有破坏嫌疑的事故,要认真追查。

篇2: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主要承担学校的政治稳定的管理,强化治安防范的各项措施,开展消防工作的管理,落实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有效预防和遏制政治事件、各类案件、火灾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含社会化服务公司)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2.负责校园内的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工作,依法进行安全管理。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

  3.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实验室药品、有毒试剂的安全管理。

  4.负责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工作。维护校内政治稳定,做好信息工作,协助安全机关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违法活动的侦查和对***组织的专项斗争。

  5.负责军民共建、征兵及军烈属慰问等工作,协助军事体育部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

  6.负责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校园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篇3:大学保卫处安全科工作职责

  大学保卫处安全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档案;

  2.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基础材料;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宣传活动,指导各单位开展针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4.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维修,使特种设备运行良好;

  5.各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督促各单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加强管理,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

  6.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落实重点实验室的安全措施,指导各单位按规定对化学实验药品、放射性源等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7.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向上级汇报安全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